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鹿城区大数据管理中心龙瑞大厦3楼、4楼房屋租赁
三、采购项目编号:********************3-ZJCJ-F********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预算总金额:******0
八、废标理由:
未提供“谈判分项报价表”,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赵繁,林春和,叶翔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雄
联系电话:****-********、**********1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叶先生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9号龙瑞大厦1幢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