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小潼河流域蓬溪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小潼河流域蓬溪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小潼河流域蓬溪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蓬发改审〔****〕**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溪富沃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 ,招标人为蓬溪富沃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蓬溪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管网**公里,河湖污染底泥清理**万立方米,生态护岸整治**公里,生态沟渠5公里等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0日历天;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小潼河流域蓬溪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合同计划工期:**0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投标人明确;(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 )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 ******) —“系统登录入口 ”—“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电 话:****-******6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蓬溪县政通街**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蓬溪富沃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锦阳路**4号(玉福苑安置房)**幢1楼**号商业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映山街(映山公馆)A幢3楼5号商业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 系人:宋女士
电 话:****-******7电 话:****-******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
****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