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CS)****ZF**-2
项目名称:****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直线加速器(瓦里安)维保项目,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提供服务内包含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提供服务内包含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政采云账户(网址:******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 ** 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和田市文化路**3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楼G座
联系方式:****-******3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义康
电 话: ****-******3转****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