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施工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隆德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宁林函[****]**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为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自治区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
2.2建设地点:隆德县
2.3建设规模:中幼林抚育****0.0 亩,采取补植、修枝、扩穴除草和卫生伐等措施。
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施工一标段
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施工二标段
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施工三标段
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施工四标段
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施工五标段
宁夏固原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隆德县项目监理一标段:本项目施工一至五标段全过程监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一至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一至五标段: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监理一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德县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优山美地**号楼5号营业房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涛莉 联系人:马玉环(项目负责人)、韩银晓、张敏
电话:**********7 电话:**********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8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