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A4-**1A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批准,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日喀则市**-A4-**1A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A4-**1A | 日喀则市经开区和谐路以北、山东南路以西、卓热路以东、规划二十一路以南 | ****0.**平方米(约**亩) | 物流仓储用地**年 | 0.6- 1.2 | ≤**% | ≥**% | ≤** | **0 | ** | **6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近两年在本市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及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二)本次挂牌由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以价高者得(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络竞价进行交易,即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年7月**日**时**分至****年8月6日**时**分。竞买人可于****年7月**日**时**分至****年8月6日**时**分前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进行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年8月7日**时**分至****年8月**日**时**分。
3、竞价时间:****年8月**日**时**分。
七、资格确认
1、竞买人可于****年8月6日**时**分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8月6日**时**分,以此时间之前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
账号: ********************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日喀则市**-A4-**1A号宗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开发建设时间:双方按规定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规则及须知。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6、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逾期一日,出让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方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并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包括竞买保证金相关费用不予退回。若宗地再次出让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竞得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陈先生)
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