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辛店二七大罢工旧址-二七机车厂近代建筑遗存消防升级改造、安防、防雷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包号:****-****SCCZB**9/**)已由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长辛店二七大罢工旧址-二七机车厂近代建筑遗存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院内,包括厂房一栋、法式风格建筑群六栋、比利时风格建筑一栋,本次招标针对二七机车厂近代建筑遗存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安防、防雷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更新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备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配备供配电系统。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配备供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建设监控中心。开展建筑外部直击雷防护,包括安装接敷设引下线,设置防雷接地装置等闪装置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4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0日历天。
2.5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新成立或新开户的企业,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的不适用但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文物建筑消防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业绩清单,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金额、盖章页、项目实施内容等)和可证明其业绩合同中修缮的建筑属于文物建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文物局等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投标人****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文物建筑安防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业绩清单,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金额、盖章页、项目实施内容等)和可证明其业绩合同中修缮的建筑属于文物建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文物局等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3)投标人****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文物建筑防雷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业绩清单,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金额、盖章页、项目实施内容等)和可证明其业绩合同中修缮的建筑属于文物建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文物局等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3.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年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应同时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上述第3.1、3.5、3.6条的要求。
4.1潜在投标人可从****年7月**日起至****年7月**日,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4.3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领购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为:****年8月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会议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招 标 人: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
邮 编:******
业务联系人:肖智勇/王昕晨/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业务联系电话:**0-**** ****/****(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化项目经理签名(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盖章)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