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S******D************
- 交易程序类型
- 常规交易程序
- 项目编码
- ****-MY/**-****
- 挂牌金额
- **0,**0,**0.**元
- 挂牌日期
- ****-**-**
- 截止日期
- ****-**-**
基本信息
| 经济事项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巨各庄村郝家庄自然村文旅康养民宿综合体项目征集投资方 | ||||
| 项目编码 | ****-MY/**-**** |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密云区 / 巨各庄镇 / 巨各庄村 | ||||
| 经济事项内容 | 一、土地基本情况:位置区位: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巨各庄村郝家庄自然村旧址(包含北沟村),地处密云城区东南,巨各庄镇域中部,西邻霍各庄,北近潮河,距县城约 **.5 公里,京承铁路、密平路穿境,交通便利。 二、招商方向:结合项目条件、区域产业规划及市场需求,重点招引文旅康养类项目投资方,投资方负责项目投资、改造、运营、建设含新村**套安置房用于村民安置。(具体安置房套数及建设标准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双方另行协商)。 三、项目规模:因山区搬迁的原因,计划郝家庄自然村旧址(以下简称“旧址”)**0个院落的村民在政府的号召下整体搬迁腾退到新村,其中尚有**个院落因安置房未建成无法腾退,需投资方出资待新村安置房建设完毕并交付使用后方能进行腾退,其余**0个院落已完成腾退工作。村民腾退后的院落按照村民和村集体签订的腾退安置协议原院落归集体所有,旧址(含北沟村)占地面积及资产,以红线图和资产清单为准(附件1)。 四、经营模式: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巨各庄新村安置房建设、旧址房屋的改造和建设、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市政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娱乐场所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环境整治工程,以及为了实现后期经营必须配套的设施等。投资方负责项目的投资、改造、建设和运营,同时需负责**套新村安置房建设,并按约定完成验收、移交工作和支付经营收益。 五、期限:本项目投资运营期限**年,自甲方将郝家庄自然村旧址及院落交付投资方之日起算(项目所涉及院落拟分三批交付,运营期限自首批院落交付之日起计算)。**年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本次合作投资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但本次合作投资方存在损害村集体合法利益的情形除外。如期满后如投资方未能成功续约,产生的新投资人或投资主体需根据本项目投资额度及地上物价值对本次合作投资方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以本次合作投资方与新投资人或投资主体协商结果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 六、投资规模:投资方投资总额预估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巨各庄村新村安置房建设工程、旧址的院落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运营和推广等,最终投资规模及建设方案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 | ||||
| 资金来源 | | ||||
| 资金落实情况 | |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拟出让方式 | 合作 |
| 出让方式描述 |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 | 截止日期 | ****-**-** |
| 挂牌总金额(元) | **0,**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 交纳方式 | | 处置方法 | |
| 处置方法说明 | | ||
| 其他 |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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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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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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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乔思洁 | 联系电话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