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县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购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2信箱 | **8,**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A********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一体设备 | 历正科技 | 潜盾W-D、V1. 0 | 1(套) | **4,**0.** |
| A******** | A********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手持无人机探测定位设备 | 历正科技 | 哨兵**0 | 1(套) | **,**0.** |
| A******** | A********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无人机查打一体反制枪 | 历正科技 | 神枪手W-P型 | 1(套) | **6,**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太斌(采购人代表)、王权权、肖欣、黄仁生、刘德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的规定: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在本项目完成后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电话:**3-********
四川亿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