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观音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为加强辖区环境卫生工作,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我镇决定实施邻水县观音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4号)文件规定确定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观音桥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辖区**个村(社区)共计**3个垃圾收集点。
(三)服务要求:对观音桥镇场镇、原冷家社区场镇、观音桥镇辖区**0国道沿线共计**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清运1次;其余各村共计**7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周清运2-3次,并保持垃圾桶的摆放规范整齐。如遇上级督导检查或群众投诉反映,应无条件服从观音桥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开展清运工作,确保无垃圾爆桶的问题。
(四)服务期限:**个月(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最高限价:******元/年(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服务承包方式
该服务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运输车辆由观音桥镇人民政府提供。车辆和作业人员日常运行费用由服务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劳务报酬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劳保服装费用、清扫工具费用、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车辆运行费用(含车辆驾驶员劳务报酬、车辆保险费、燃油费、日常保养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年检费、车辆违章罚款、维修费等)、相关税费等其他费用。
在清运作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交通事故、意外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发包方概不负责。
三、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般项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相关资质;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采购的申请人,请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上午8:**-**:**,下午**:**-**:**),持单位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观音桥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办公楼2-1办公室现场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 装订内容为: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6.近三年垃圾清运保洁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1份)。
五、询价时间
****年7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前参加该项目招标的委托人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身份证原件以及盖鲜章密封好的询价记录表(见附件),到观音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询价。
六、询价规则
1.投标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报价最低者为拟中标单位;
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性竞争行为(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或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取消投标资格;
3.报价最低者存在一致的情况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观音桥镇泰安街**号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8
邻水县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