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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石井镇潭上村产业道路修复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新安政采磋商(****)****号-1 |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石井镇潭上村产业道路修复项目 | 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街道上庄村**4号 | **9,**0.**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石井镇潭上村产业道路修复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 徐梦可 | 豫************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何新召、贾俊涛、王海飞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收费金额:**,**1.**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 |
| 联系人:宁盟 |
| 联系方式:**********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新安县新城万隆五巷8号楼**2室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