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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5 |
|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魏庄村道桥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平公资采******7号-1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豫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环保大厦 ** 楼 U**** | 1,**8,**0.** | 元 | 评审总得分:**.5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魏庄村道桥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罗静 | 豫************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衡卫红、王阁阁、王秋燕(业主专家)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
| 收费金额:**,**6.**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豫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6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 |
| 地址:鲁山县仓头乡上仓头村。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1号楼**8室。 |
| 联系人:董先生 |
| 联系方式:**********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
| 联系方式:**********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