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沧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批)桥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沧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批)桥梁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交通【****】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沧县交通运输局以 沧县交字〔****〕**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沧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年沧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批桥梁工程计划改建危桥2座,其中大渡口桥桥梁全长**6米,桥宽8米;穆官屯桥桥梁全长**6米,桥宽8米。
??2.2招标范围:2.3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计划工期:**0日历天。2.6建设地点:沧州市沧县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的通知(交公路规(****)1号)文件,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如未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1.2信誉要求:3.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仅适用于企业)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仅适用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3.1.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4)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0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韩金行,联系电话:****-******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8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供投标人免费使用。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2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高鹏 | 项目负责人: | 尹树华 |
| 电话: | ****-******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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