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 二、其它披露事项 1. 本次处置资产不涉及质押、担保、租赁、查封,本次处置资产见本公告附件《处置资产信息表》,《处置资产信息表》仅作为参考,受让方报名本项目即视为理解和认可交易标的在转让方拆除、保管过程中存在灭失、损毁等情况,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情况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状况、核算成本后参与交易,风险自行承担。 2. 挂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3. 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 本次处置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分、不遗留。 5.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现场看货时的安全由意向受让方自己负责),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成分、净含量、现场转运作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处置资产信息表》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交接的依据和保证,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本次转让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数量等予以认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转让方加盖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的部门章。 6. 本次处置废旧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视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7. 本次所处置的标的受让方应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标的移交后的运输、装卸、处置等全过程安全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受让方违规处置、违法经营、操作不当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如造成转让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问责、名誉损失等),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8. 本次处置的标的由受让方直接搬离。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资产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资产搬离过程中所需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监督,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或搬离。 (3)施工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受让方自资产交付之时起,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事项产生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转让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9.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所有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搬离、运输、清场工作。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其他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样本》,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并同意其条款,《安全协议》为《产权交易合同》的附件2内容,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认同安全协议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