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5SC******7 |
|---|---|
| 项目名称 | 泸州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泸州发展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泸州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泸县 |
| 挂牌价格 | **,**5,**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评估报告特别注意事项: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关注到根据公司章程,泸州发展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组册资本为****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实收资本为****万元,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重大债权债务: 1、本次转让不涉及金融债务。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职工安置事项: 截至 **** 年 6 月 5 日,发展建安公司在职员工 ** 人,其中:在编人员 ** 人,劳务派遣人员 0 人,离退休 0 人,劳动合同签订率 **0%,无拖欠工资、社保情况,无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医疗期职工及临近离退休职工等特殊人员需安置,无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安置方式及补偿标准 方案编号 安置方式 主要内容 补偿标准 备注 方案A 返回原股东单位 服从岗位安排,工资、福利等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无经济补偿,工龄连续计算。 解除与发展建安公司合同,重新与股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方案B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原公司劳动合同 无经济补偿,工龄连续计算,薪酬福利按原合同执行。 方案C 辞退并进行经济补偿 终止原公司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条进行经济补偿。 按劳动法核定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 方案适用对象如下: 1.股东委派人员及集团财务中心委派人员,可在A、B、C三个方案中任选其一; 2.其余人员可在B、C两个方案中选择其一。 其他安置事宜 (一)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标的公司将依法为退回股东单位的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并协助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由原股东单位接续缴纳退回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继续留任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连续缴纳。 (二)未付款项清理 在办理安置手续前,标的公司将结清所有职工的工资、绩效等一切应付未付款项。 其它披露事项: (一)股东优先购买权 发展建安公司原股东四川省泸县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此次转让中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其他重大披露事项 1、发展建安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受让成功后,西南联交所在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部分交易价款,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及交易合同后,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剩余部分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