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贺兰县第一中学餐厅及第二高级中学风雨操场等提升项目已由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贺审服批发[****]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资金予以保障,招标人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贺兰县第一中学:更换餐厅屋面、外窗、室内消火栓、自动消防管道,增加消火栓启泵按钮、喷淋装置等;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风雨操场地面铺装更换、墙壁吸音改造、遮光窗帘安装、升降幕布加装、照明线路更换、音响系统提升、防护栏提升更换等。音乐教室墙面增加隔音棉、吸引吊顶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贺兰县第一中学、第二高级中学校园内。
2.3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贺兰县第一中学(更换餐厅屋面、外窗、室内消火栓、自动消防管道,增加消火栓启泵按钮、喷淋装置等;)
二标段: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风雨操场地面铺装更换、墙壁吸音改造、遮光窗帘安装、升降幕布加装、照明线路更换、音响系统提升、防护栏提升更换等。音乐教室墙面增加隔音棉、吸引吊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7月**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4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创业街5号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7层
联系人:蒋建国
电 话:****-******2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城C区**号楼****室
联系人:张益满(项目负责人)、韩婷婷、胡佳乐
电 话:****-******7
7.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2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