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8-2 |
|---|---|
| 项目名称 | 成都三零嘉微电子有限公司5台公车转让(****)-川A**H9S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三零嘉微电子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武侯区 |
| 挂牌价格 | 5,**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三零嘉微电子有限公司的五辆公车,标的为裸车不含牌照,所有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每个标的物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分别以单个车辆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2.本次车辆的转让挂牌价均为含税价。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于本次交易完成并收到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受让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转让中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年检、违章、限行范围、行驶里程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4.由于车辆已出厂多年,实际排放与排放标准可能存在差异。5.转让方将车辆移交受让方后发生的所有事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油料费、过路过桥费、违章处理、重新落户上牌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落实落户地当地二手车重新落户上牌政策并自行负责重新上牌事宜,转让方不负责重新落户上牌。6.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漆面老化、部件锈蚀、油料不足、无法启动、机器损坏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甚至维修保养后仍无法正常行驶等现象。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且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7.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上户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且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8.本次转让的车辆完成交易后,车辆交割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9.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过户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审批及挂牌期间,可能存在年检、交强险即将或者已经过期的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针对此项,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确需补交年审、交强险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产生罚款和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转让方在确认收到交易所划转的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或逾期办理交易标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车辆转让项目中应由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应由转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事项详见《机动车信息明细表》。**.现场踏勘有关信息:(1)现场踏勘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云华路**3号嘉微公司(2)现场踏勘联系人:常老师 **********7意向受让方提前联系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并按双方约定时间自行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