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7-2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4台车辆转让——川HT****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利州区 |
| 挂牌价格 | 6,**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3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交易标的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车辆现停放于南河汽车站(看车联系:刘先生 **********8;看车时间:工作日电话预约)。交易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表明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年审、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转受双方按车辆现状进行移交,车辆移交前的违章记录由原车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移交后车辆权属归受让方所有,若出现违章、安全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四、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应自车辆移交之日起**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税费、保险、年审、性质变更、车辆改色、专用设备拆除等费用)。 五、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六、挂牌价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七、其他内容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