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中区城市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中发改〔****〕**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及申请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涉及重庆渝中区(朝天门街道、解放碑街道、南纪门街道、七星岗街道、菜园坝街道、两路口街道、大溪沟街道、上清寺街道、石油路街道、大坪街道、化龙桥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改造恒大名都、万科锦城等小区内庭院管网,改造DN**燃气低压管线****米、D**9燃气低压管线**4米、D**燃气低压管线****米;改造渝中全域立管短桩****0个(约****0米);同步对全域燃气管道加装燃气安全设备****台,其中燃气安全装置阴保桩智能化设备****台,智能物联感知设备**8台(包括远程智能切断阀**台,燃气泄漏监测设备**台,调压柜压力检测及可燃气体检测设备**7台,调压箱压力监测仪**台,风险防范AI摄像头**台,地灾高风险点位位移监测仪2台)。
2.3☑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7.**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且按照主管单位要求需编制的各项专项论证、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
☑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渝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星河商务大厦6楼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新牌坊三路1号金华苑B栋5层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姜昱宏 | 项目负责人: | 谭侨令 李童 |
| 电话: | **3-******** | 电话: | **3-********-**** **********2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