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内河改造修复及首占营前污水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长乐区内河改造修复及首占营前污水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补充如下:
1、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第6点更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序号7条款号2.2.4(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5 项服务内容均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 1 分。”更改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5项服务内容中2-4项服务内容由联合体成员之一自行实施的,得 0.5分;5项服务内容均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 1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