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ZB-****-**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涉县人民政府关于****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方案-涉政字[****]**号批准建设,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招标核字〔****〕6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水利设施,大棚,加工流通,农旅融合,连翘种植。本项目拟分为三十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十六至十八标段,分别为:
十六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平安街道、更乐镇、井店镇、偏店乡、西戌镇、龙虎乡、木井乡;
十七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河南店镇、神头乡、固新镇、关防乡、西达镇、合漳乡;
十八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索堡镇、辽城乡、鹿头乡、偏城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2.3建设地点:涉县。
2.4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计划工期:**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
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投标人在“信用河北”网站中未被列入法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投标人在“信用邯郸”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查询。(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4.财务要求:
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三十五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参加****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其他标段投标,则本次及本次之后的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4供应商报名须知:
4.4.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打开【业务管理】菜单,选择采购交易文件下载,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投标人有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在系统右上角下载;技术支持电话:**********;
4.4.2.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
4.5.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需进行数字证书(CA)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6.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供应商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网站咨询电话:****-********、**********办理相关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评审方式。“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河北竖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树丽;电话:****-******6;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琛;电话:****-******4。)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4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涉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竖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涉县龙井大街**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0号富丽华庭3号楼2单元****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琛 | 联系人: | 李树丽 |
| 电话: | ****-******4 | 电话: | ****-******6 |
| 传真: | / | 传真: | ****-******6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