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濑溪河清江段河湖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濑溪河清江段河湖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清江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濑溪河清江镇段河道实施清淤整治,工程河段全长约3.**9公里(起点柳坝,终点河中岛出口),清淤总面积约**0.**亩,清淤水下自然方总量约**.**万立方米。清淤深度结合河道淤积实际情况确定为0-0.8米,主要采用水下清淤作业方式,重点对河道主槽、支沟交汇口、行洪瓶颈段等淤积严重区域进行底泥清除。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前。
5.3招标人应于****-**-** **:**:**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利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支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思嘉 |
| 电话: | **********2 | 电话: | **********5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