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LCGZX[GK]******1-1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公安局****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华熙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号时代金典大厦商场2层A-** | 2,**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华熙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3年 |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服务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服务期限拟定为3年,采用一年一考核一签的方式(即1+1+1模式,包括物业从业人员工资,清流县看守所8名保安每月**0元绩效工资,保险等费用),中标人在第1年合同履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经考核合格(**分)后双方续签第2年合同,以此类推。 |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 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罗逢春 |
| 评审专家: | 王忠元 、 黄志强 、 黄新根 、 李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清流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清流县公安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9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9-1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hre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