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河流域(泽州路以东)排口整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A**********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城市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水河流域(泽州路以东)排口整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
号:E**********A**********1)已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市发改资环发【****】**8
号文、晋市发改投资发【****】**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代建单位为
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招标人为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除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外,
其余由市级财政统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 项目名称:白水河流域(泽州路以东)排口整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总承
包
2.2 招标编号:SXZRGC********
2.3 建设地点:晋城市主城区。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白水河流域(泽州路以东)排口整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新
建管网 6.4 千米,其中:龙湾公园水环境改善管网 4.5 千米,重点片区新建截污系统管网 1.9 千
米,新建 5 座污水调蓄池。
2.5 工期:**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1 个月,施工工期 ** 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 不分标段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
采购:施工过程中所需的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
2.7 总投资额:****4 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 **** 万元)。
2.8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
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和材料质量符合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
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
购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执业;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
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
方应当
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
比例等,
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
标。
3.7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
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至 ****-**-** **:**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主体
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凭借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山西省·晋城市)( ****** ),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业务操作,
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GEF 格式,需使用“电子招标文件阅读器”打开, 如需制
作投标文件,需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具箱(********)最新版 6.9.0(投标人使用)”可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 )的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
【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工具箱(********)最新版 6.9.0(投标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技术问
题咨询电话:****-******0)。
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通知。各交易市场主
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
山西 CA:服务电话:**0-****-**0
天威诚信:服务电话:**0-**6-****
北京 CA:服务电话:****-******6 **0-****-**8
颐信 CA:服务电话:**0-****-**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法: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之后上传至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 )。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 )投标文
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按指
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方式: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
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原女士
电 话:**********6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
不要求
9.2 中标公示
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9.3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
招标项目所需的其它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1
电子邮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晋城市文昌街**** 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