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马西水库工程金谷水集中安置小区外立面装饰、绿化、铺装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农〔****〕****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市级及以上包干补助总投资的**%,其余**% 由项目法人通过项目供水等经营性收入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平凯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统建外立面**8户(不含**户未实施户数),外墙面真石漆****0.**m2,外墙文化石贴面****.**m2。2、空调栏杆****m,空调移机**2套。3、道路工程、透水砖铺装、仿芝麻灰烧面仿石砖、仿芝麻黑烧面仿石砖、仿芝麻白烧面仿石砖、台阶工程。4、栽植乔木**4株、灌木**株、地被****.**m2。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秀山县渝秀大道西段行政事业大厦8楼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郑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 |
| 电话: | **3-******** | 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