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北区块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北区块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 以 龙发改投资{****}**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 1 **% ,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 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龙泉市卓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万元;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kV线路部分和**kV线路部分改造。 **kV线路部分 :宏秦****线新建3*ZC-YJV-**/**-1***0电缆长1.6公里;泉秦****线新建3*ZC-YJV-**/**-1***0电缆长1.**公里;秦北****线、**kV秦住****线新建6*ZC-YJV-**/**-1***0电缆长1.3公里;新建管道长2.**公里。 **kV线路部分 :新建ZC-YJV**-**KV-3***0电缆长1.**2公里,ZC-YJV-**KV-3***电缆长0.**5公里,ZC-YJV-**KV-3***0电缆长0.**8公里,新建管道长3.**2公里,新建JKLYJ-**/**线路长0.**5千米,新建JKLYJ-**/**0线路长0.**7千米,新建**JKLGYJ-**/**0/**线路长0.**6千米,真空开关3台,新建管道井**6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 位于 龙泉市S**9省道线两侧, 杨梅山区块周边 。
2.2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 造价 人民币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 民币 ******** .** 元。
2.3计划工期: **0日历天。
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5.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5.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2.6本标段所属行业:/ 。
2.7其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姓名+身份证号”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信用中国”网站(网址:******)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9.投标人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许可范围含 叁 级 及以上承装、承试;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
R**.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 **** 年 7 月 1 日(R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R合同业绩。 自 **** 年 7 月 1 日以来签订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 万元及以上的 **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变(升)压站、高低压送出等变、配电工程 ) ;若工程总承包项目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完成其中的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中标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单等),2、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中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完成其中的施工 内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 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3、如中标证明、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工程概括,可提供该项目招标公告、施工图等佐证材料。
£完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 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具体要求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所载规模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 竣工验收资料 ,其他相关的 竣工验收资料 ,仅指 竣工 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R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年月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身份,£具有£完成过 业绩。
£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完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 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具体要求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所载规模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 竣工验收资料 ,其他相关的 竣工验收资料 ,仅指 竣工 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 2 名。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格条件。
(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R**.其他: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 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 员、项目专职材料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 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 (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 ,年龄不超 过**周岁 ),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号
邮政编码:******
电 话:****-******9
投诉受理部门: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号
邮政编码:******
电 话:****-******9
八、联系方式(处理招标及异议相关事宜)
招标人: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龙泉市环城东路**8号四楼
联 系 人:谢婷
联系电话:**********7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市卓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龙泉市二村联建房**栋4楼
联 系 人:刘丽燕
联系电话:****-******9
邮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