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全辖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CSHQ**),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为实现上海市分行辖内监控系统与总行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兼容,现采购安防监控设备一批。
2.1.2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上海市范围内的**个分支机构网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 项目实施周期:投标人须在4个月内(具体根据实际需求)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工作(含系统部署、功能实现、设备安装调试、安防设施报审验收并取得安防设施合格证等),确保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全辖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与设施。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二级及以上核准证书,注册地非上海市的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2日内针对本项目取得上海市公安局技防办颁发的《外省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单次项目临时授权》。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清单。[以招标人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应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不存在因信息泄密、安全违规等造成诉讼或受处罚的情况,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投标人应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不存在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中规定的信息安全要求的问题。
3.3.3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若为自有办公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文件;若为租赁办公场所,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若办公场所涉及房屋转租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补充合法有效的转租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7-** **:** – ****-7-** **:**。
4.2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7-** **:**。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 递交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川厅会议室。
5.4 请投标人在投标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提交注册时应选择“上海市分行”供应商(非总行)审批。注册完成之后,请告知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年7月**日**:**
6.2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川厅会议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川厅会议室。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 “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站上发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
**. 异议/投诉受理
联 系 人:季凯
电 话:**********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号
联 系 人:单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
联 系 人:季凯、王天增、吴金泽、杨铭
电 话:**********9
电子邮件:****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