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安县东部热源厂及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怀安县东部热源厂及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怀数政投资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安锦垣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6%,财政资金占比**.4%,招标人为怀安锦垣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一座热源厂,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锅炉房****.**平方米、储煤棚****.**平方米、煤渣棚**0.**平方米,配套用房**0.**平方米、污水预处理**.**平方米,门卫**.**平方米。购置2台热功率**MW的燃煤锅炉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并敷设供热管网****.**米;建设地点:怀安县左卫镇建国街村西。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阶段相关服务期结束止;其他:(1)质量标准:合格;(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正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在怀安县城主城区域内不超过 2 项,并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同意函及投标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下列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计划,单体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项目;(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建筑规模6万平方米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或超过**万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工程;(4)投资超过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程。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为准,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应配备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监理机构配备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8号)中的“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执行。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市政监理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就工程项目监理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怀安锦垣供热有限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怀安锦垣供热有限公司,联系人:袁绍发,联系电话:****-******1;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贝恩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吕梦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
电话:****-******7
电子邮箱:****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怀安锦垣供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贝恩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迎宾大道与禾力街交叉口**9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9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袁绍发 | 项目负责人: | 吕梦笑 |
| 电话: | ****-******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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