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年长兴县虹星桥镇集镇和工业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车辆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得少于以下车辆及设备的配置:铲车1辆、音乐垃圾车1辆、压缩垃圾车3辆、小轻卡1辆、皮卡1辆、**吨及以上洒水车2辆、道路洗扫车1辆(3T及以上)、电瓶三轮车3辆、除草机、修剪锯各4部。 以上所有车辆:①如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如是投标人租赁,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如投标人无自有及租赁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以上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或承诺书。如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采购需求,其投标文件无效。 |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得少于以下车辆及设备的配置:铲车1辆、音乐垃圾车1辆、压缩垃圾车3辆、小轻卡1辆、皮卡1辆、**吨及以上洒水车2辆、道路洗扫车1辆(3T及以上)、电瓶三轮车3辆、除草机、修剪锯各4部。 以上所有车辆:①如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铲车不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②如是投标人租赁,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如投标人无自有及租赁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以上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或承诺书。如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采购需求,其投标文件无效。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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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
质疑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王雄红
质疑联系方式:**********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