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第十一小学扩建综合教学楼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金凤区第十一小学扩建综合教学楼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海阅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年自治区教育厅义务教育优化布局项目建设资金****万元,同时按照《银川市与辖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市财政给予补助****.**8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银川市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财政配套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宁夏海阅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扩建工程主要包含:新建一栋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一座换热站,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及新增用地上的原建筑物、场地拆除工程,新建室外道路、场地硬化及绿化,新建围墙、大门,原学校室外运动场改造及外网基础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以南、宜兴巷以西、富安西巷以北。
2.3计划工期:**2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9日起至****年7月**日**:**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海阅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平伏桥安置区三期会所三层
联系人:李晓卓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B座三层**5
联系人:张键、郑文雯、何亚玲、吴玉婷
电话:****-******4、**********6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