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商
公开征集项目更正公告
致应征人:
现对“****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商公开征集项目”征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1、本项目征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应征人的基本条件”第(四)项原文“具有汽车维修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更正为“具有汽车维修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且维修级别在二类及以上”。
2、本项目原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更正为“****年7月**日8:**~9:**时”。
3、征集文件全文内所有涉及本次修改内容的相关表述,均统一按照本次更正后内容执行。
4、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5、监督电话:****-******2。
征集人: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