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年购置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智能制造电子装配生产线AI赋能改造建设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规定,于****年6月**日组织原资格审查小组协助处理该质疑。原资格审查小组认真核查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格审查资料,作出了质疑事项部分成立的结论,认为南京简睿捷公司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不应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质疑函的质疑事项3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0-********,更正为:**0-******** 、**********7。
原公告的合同包2(智能制造电子装配生产线AI赋能改造建设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万元),更正为:1.******(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智能制造电子装配生产线AI赋能改造建设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南京简睿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更正为:广州佳帆计算机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2(智能制造电子装配生产线AI赋能改造建设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8,**0.**元,更正为:**7,**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