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小南北教学楼维修及校园电路改造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ZQ-CG-CS-******1
二、项目名称: 市四小南北教学楼维修及校园电路改造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中山西路西林名都C区商业综合楼4-1室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货物类 名称:市四小南北教学楼维修及校园电路改造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市四小南北教学楼维修和校园电路改造,位于宣城市第四小学校区内,主要包含墙面维修出新、地面维修出新、门窗维修、电路改造等维修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芳俊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焱、李先兰、杨善元(采购人代表) 2.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市第四小学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市锦城南路**6号 、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 **********0 、**********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宣城市第四小学 地址:宣城市锦城南路**6号 联系人:刘校长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人:左工 联系方式:**********3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8号
联系方式:****-******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