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金鱼镇鹄鸣村1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挂牌公告
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对广汉市金鱼镇鹄鸣村1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 位置 | 挂牌面积 | 挂牌价格 | 流转期限 | 青苗补偿费 |
| 鹄鸣村1组 | **.**亩 | **0元/亩/年 | 不超过****年8月**日 | 7万元 |
| 特别说明:1、土地租金根据流转期限据实结算。 2、同等价格条件下,广汉市金鱼镇鹄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
二、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经本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二)所需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等;
2.《交易申请表》(交易条件-资料下载)
3.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有,则在鹄鸣村开具证明)。
(三)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
登录https://******),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1.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2.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3.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方式二:线下报名
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三、报名保证金
****元;流入方保证金在租赁合同交由本所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 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原路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四、交易须知及交易条件
(一)土地使用用途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
(二)种植范围:水稻、小麦等可以通过与粮食作物轮作、间作或套种等方式种植其他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如:油菜、高粱、蔬菜、水果等(多年生水果除外)。
(三)禁止“非农化”,且不得搭建任何建(构)筑物、简易房、砖砌围墙等,土地不得进行转租、分租、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四)若政府规划有用地需求之时,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清除地上附着物并退还土地,地面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租地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据实结算,前期支付的7万元青苗补偿费均不予补偿。
(五)日常监管由社区负责落实,严格进行监管保护,一经发现地块上有违章搭建或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立即终止租赁协议并收回土地,若因相关问题受到警告或处分,出租人有权追究投资人法律责任。
(六)土地以现状进行招商,不保证土地能达到耕种条件。
五、定标方式
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1.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秒。
2.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秒周期。
3.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六、成交相关约定
(一)成交公示结束后次日起**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若因流入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支付价款、签订合同,流出方有权终止成交,对地块进行重新挂牌流转,并扣除流入方报名保证金。
(二)交地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成交公示结束次日,流入方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八、报名联系方式:钟女士 **********6,联系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2号农交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