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血站耗材(机采管路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M-****-**-****3-CGXM****************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中心血站耗材(机采管路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
最高限价(元): ******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中心血站耗材(机采管路等)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长春市中心血站耗材(机采管路等)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分批次供货,每次收到甲方订单起**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6)《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供货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5号);(5)在****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3.6报价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时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或相关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如为中国总代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有总代与厂家关系的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开采购中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室
联系方式: **********5
项目联系人: 张多
初审: 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复审: 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终审: 长春市中心血站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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