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砚城镇农田残留物回收综合利用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GK****5
项目名称: 砚城镇农田残留物回收综合利用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0
最高限价(元): ******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砚城镇农田残留物回收综合利用提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买残膜回收机,拖拉机等农机,为农户提供低成本,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签订合同后**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政务大厅南街阳光小区**号商铺(盛唐牡丹,请携带山西CA)旁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4号文件、“发改价格【****】**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五寨县迎宾西街
联系方式: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名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云中路**5号
联系方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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