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年雷波县新建特种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年雷波县新建特种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BJCG-SCTT****-**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算含税金额为**1.****万元,增值税税率9%、**%。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1预估采购含税预算为******.**元(含安全生产费****.**元),增值税税率为**%,详见下表:
| 序号 | 采购类别 | 采购目录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 1 | 设备 | 铁塔 | 台 | 1 | ******.** | ** | ******.** | ******.** |
| 2 | 安装部分 | 安装费(不含安全生产费) | / | 1 | ******.** | ** | ******.** | ******.** |
| 3 | 安全生产费 | / | 1 | ****.** | ** | ****.** | ****.** | |
| 报价合计 | ******.** | ******.** | ||||||
标段2预估不含税金额******.** 元,税率9%,含税金额******.**元。
1.7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本次采购实行限中原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标段1: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限价;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报价表。
标段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总价******.**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元 ,规费为:****3.**元,暂列金额为: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段1:新建**米钢架结构特种铁塔的供货、安装。
标段2:建地面站机房土建及机房装修、铁塔基础、附属设施等,包工包料。
2.2合同有效期:标段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标段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3供货及安装时间、施工工期:标段1:项目合同签订后,发货通知/订单下发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并达到验收标准,自到货并完成验收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塔体整体安装。
标段2:项目合同签订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周期要求;施工完成后,各成交单位核实工程量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等工程资料。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均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类似业绩:供应商自****年1月1日(含)至询比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标段1:**,标段2:**】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范围:标段1:铁塔销售类似业绩;标段2:建筑工程施工类类似业绩;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发票请自行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验真,若经评审委员会查验显示作废/红冲/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形的均视为无效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类似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标段1资质及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1)和(2)两项资质: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被标注异常情形的不予认可。
| 序号 | 人员类别 | 最低配置人数 | 与其余人员是否可兼任 | 是否允许劳务派遣 | 基本要求 |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
| 2 | 项目经理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
| 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4 | 施工队
| 施工队长1名 | 可与同一施工队中特种作业人员兼任 | 允许 | \ |
| 施工人员至少2名 | 可与同一施工队中施工队长兼任 | 允许 | 施工队伍中须具备3类特种作业人员(至少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工作业),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多人分别具备证书)。 |
注:(1)人员均须提供基本证明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社保证明:****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为劳务派遣人员(仅适用上表中允许劳务派遣的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至少体现签约方信息及签字盖章等关键性内容)及劳务派遣协议;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人员为二级建造师的,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人员为一级建造师的,应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要求(证书底部除签名图像外,还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证书右上角“使用有效期”至响应截止日应有效,未手写签名或使用有效期过期的电子证书无效)。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①电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低压/高压电工作业)证书;如证书已过期视为无效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②高处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如证书已过期视为无效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③焊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如证书已过期视为无效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4)人员复用要求:以上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视为未提供。
(5)若人员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该人员不予计入。
3.3.标段2资质及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1)和(2)两项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被标注异常情形的不予认可。
| 序号 | 人员类别 | 最低配置人数 | 与其余人员是否可兼任 | 是否允许劳务派遣 | 基本要求 |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
| 2 | 项目经理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
| 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名 | 可与施工队中专职安全员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4 | 技术质量负责人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
| 5 | 施工队 | 施工队长1名 | 可与同一施工队中特种作业人员兼任 | 允许 | \ |
| 专职安全员1名 | 可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 施工人员至少2名 | 可与同一施工队中施工队长兼任 | 允许 | 施工队伍中须具备3类特种作业人员(至少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工作业),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多人分别具备证书)。 |
注:(1)人员均须提供基本证明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社保证明:****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为劳务派遣人员(仅适用上表中允许劳务派遣的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至少体现签约方信息及签字盖章等关键性内容)及劳务派遣协议;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人员为二级建造师的,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人员为一级建造师的,应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要求(证书底部除签名图像外,还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证书右上角“使用有效期”至响应截止日应有效,未手写签名或使用有效期过期的电子证书无效)。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①电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低压/高压电工作业)证书;如证书已过期视为无效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②高处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如证书已过期视为无效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③焊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如证书已过期视为无效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4)职称证明: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其他具备发证资格的机构或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
(5)人员复用要求:除上表允许复用人员之外,其余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视为未提供。
(6)若人员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该人员不予计入。
3.4.检测报告(标段1):响应的铁塔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检测,并具备完整且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应为《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检测报告必须包含塔身所有塔段主要材料的“原材料”、“紧固件”、“焊接”和“防腐”四方面检测内容,不得仅提供部分塔段或部分次要构件(如角钢材料等)的检测报告。注:提供清晰、有效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有效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文件扫描件,检测机构官方联系方式及联系方式证明材料(若有)。
3.5.代理商(仅标段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审查制造商声明函。
3.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段或未划分标段/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段或未划分标段/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段或未划分标段/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标段1铁塔产品、标段2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标段1铁塔产品、标段2施工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0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提供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审查响应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9.产品其他要求(仅标段1):响应产品应满足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且保证货物来源地为国内或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和地区。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格式详见响应函)。
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2)或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入川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若到期还未成功办结的,采购人将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
(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或“经营者”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7月8日至****年7月**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比选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请确保信息准确性),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获取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系统上须每个标段单独操作获取文件。供应商在电子平台上获取完成任意一个标段的比选文件后,在后续标段获取时无须再次交费(点击交费后系统会自动识别交费状态),但必须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按需获取其余标段比选文件,未在系统获取比选文件的标段后续将无法参与响应),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线上支付”方式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5.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9时**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响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数字认证证书(CA)企业投标证书**0元/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需重新申请。如在有效期内证书丢失,可免费补办,如为更换设备导致的补办,补办费用为**元/次。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全部开启后1小时内未在唱价记录表上进行签章确认、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且对唱价过程无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号 |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号楼2层 |
| 联系人:康先生 | 联系人:张鹏程/魏晓东/何倩文/邓利/张超瑞/罗海强/罗嘉/廖碧潾/李哲/祁明/滕文明 |
| 电话:**8-******** | 电话:**********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