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及安装改造(二次) 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食堂燃气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二次)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食堂燃气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二次)
1.2项目编号:HTCL-TP-******
1.3采购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将货物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安装相关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3.5万元。
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下列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7月7日9时**分至****年7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
3.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进入CA证书办理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
4.1系统使用费**0元/标包(本项目标书费0元,该费用由平台收取)。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界面开具发票。
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
5 .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金额:**0元
5.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
5.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账号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使用CA锁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6.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0号
联 系 人:李宏伟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