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紫秀线(X**3)提升改造工程补遗书(二)
致各投标人:
惠安县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的惠安县紫秀线(X**3)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现发布补遗书(二)如下:
一、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执行,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三、本补遗书(二)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二)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二)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安县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