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SG****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 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字[****]**号) 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 招标人为 黑龙江青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博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 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辖区内
2.3建设规模:改扩建园区雨水收集管网及配套雨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在原有日出水量****吨水源地基础上,新建日出水量****吨的水源地一座 , 同时新建配套管线;在原有工业管廊基础上,新建工业管廊;新建危险品停车场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年 7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总工期 **8 日历天 (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主要工程内 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施工第二标段 | 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辖区内 | 在原有工业管廊基础上,新建工业管廊;(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具 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同时 提供 本 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 6 年 4 月至**2 6 年 6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 **** ]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 6 年 6 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明 及 聘用 合同。
3.3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文件(黑建规〔****〕3 号) 规定, 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于****万)”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时 提供 本 企业为其缴纳 近 三个月(**2 6 年 4 月至**2 6 年 6 月) 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查询截图 为准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截图 为准 。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牵头人,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 远程异地 线上开标 ,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青冈县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4
招 标 人:黑龙江青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绥化市青冈县
联系电话: ****-******0
联 系 人: 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博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号澜悦东方1期1栋1单元4层
**5号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