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北京核工业医院****年阎村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核医疗委托) 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0%) , 招标人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
北京核工业医院****年阎村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核医疗委托)
2.3 项目概况:
北京核工业医院****年阎村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5 交货地点:
北京核工业医院四〇一院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紫园北路**号,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2.6 交货期: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材料;
2)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需要提供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设备下述资料:
①提供有效期内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设备的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进口产品)的逐级授权、逐级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原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进口产品除外),及逐级授权单位(不含原厂)和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格;
②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应答人须提供应答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应答人为原厂或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进口产品),需要提供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等设备下述资料:
①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应答人须提供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设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②原厂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内总代理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格。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应答,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设备/产品)代理商与制造商(原厂)不能同时参与应答。②投标人须提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不适应)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北京核工业医院****年阎村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核医疗委托)**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 — ****年**月**日**时**分**秒 (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宇恒
联系方式: **********1
邮箱: ****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含税**0万元人民币,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技术规格书》2.采购范围与内容中的“单价最高限价”
招标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