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余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净菜配送服务项目B包(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HTC-FW-****-****-B
项目名称:余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净菜配送服务项目B包(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饶购****F********0 | 净菜配送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根据采购人单位本年度采购预算管理规定执行,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4.1.1 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 4.1.2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7-5 分包意向协议书,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如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分包意向协议中说明)。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3本项目落实支持监狱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绿色发展、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批发。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干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余干县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