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安江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2座,其中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改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管网****6米(DN**0-DN**0),改建DN**0-DN**0污水主干管道****4米,配套建设一体化泵站、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最终以审定后建设内容为准); 3、项目总投资额:****7万元; 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5、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物探、管探、勘察(含施工期间勘察、基坑周边勘察等)、地下障碍物勘探、补勘(如有)、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的详细勘察方案、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检测、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详勘报告及土石比详细分析)、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负责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完成项目原始地貌测绘(1:**0)、勘测定界图和拟建用地范围图测绘,征地红线测绘及划定,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以及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岩土工程设计,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0万的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具有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0万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具有至少1个投资额不低于****0万的污水处理相关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让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