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一 )
一、 澄清内容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变更为”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 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2号
联 系 人: 梁鹏
电 话: **********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4楼4单元**2室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