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区水厂三期)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锡山路,新区水厂二期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区水厂三期总规模为**万m 3 /d,分两阶段实施。新区水厂三期总规模为**万m3/d,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新增供水规模**万m 3 /d,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万m 3 /d给水厂(含预处理、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其中公有设施配水井、清水池、配电房、加氯加药加和送水泵房等土建按**万m 3 /d一次性建设。处理工艺采用原水-格栅配水井及预臭氧池-机械混合、网格絮凝池及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炭滤池-清水池(加成品次氯酸钠-)压力供水。二阶段规模为5万m 3 /d,根据后续用水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9.**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配水井、清水池、配电房、加氯加药加和送水泵房等土建按**万m 3 /d施工,其余构筑物按**万m 3 /d施工)、除智慧水务、自控、加氯加药及仪器仪表外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送水泵房、网格沉淀池、V型滤池设备采购按5万m 3 /d实施)、施工BIM、调试及试运行(含生产人员培训)直至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以及竣工结(决)算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潘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高老师 |
| 电话: | **3-********、**********6 | 电话: | **3-********、**********0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