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防涝移动抽排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 X 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排水防涝移动抽排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 X 标段(第二次)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成发改政务审批【****】**号,成发改政务审批函【****】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 核 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政务审批函【****】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成都市水务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采购子母式排水抢险泵车、移动排水抢险泵车、高扬程泵车、潜水泵、发电机组等抽排设备**7台(套),并采购配套车辆、叉车、冲锋舟、对讲机、电气设备及工器具等。
2.2招标范围:**辆皮卡的生产、安装、调试、供货、缺陷处理、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供货期: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自签订合同当日起算。
2.4交货地点:本次采购车辆及设备交货地址为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址,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供货计划,可能要求集中放置于一处停车场或仓储中心,也可能要求分散放置于不同区域,中标人应无条件将采购车辆及设备放置招标人要求的交货地址。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要求中★号条款。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须获得其所代理的皮卡的制造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时拟供货的整车必须已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公告。投标人应提供拟供货的整车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和公告参数页共计两项资料作为整车完成公告的佐证。参数页“产品型号名称”中带有“多用途货车”字样; ;
3.1. 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 3 财务要求:
无 财务要求;
3.1. 4 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2 其他 要求:
3.2.1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皮卡车 。
3.2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 投标 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 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 ),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网址:******) 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成都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号楼A座8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章女士
电 话: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