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颐老年养护院(认知症照护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颐老年养护院(认知症照护中心)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颐老年养护院(认知症照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银川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A******************1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和沈阳快速路交叉口的西北侧,金阳花园B区以北空地。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地上****0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包含人防面积****平方米,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为核6级、常6级,防化等级为丙级);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2张,主体建设包含1#照护中心及2#、3#两座门房,同步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供暖、供电、消防等室外附属设施。
2.4 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5 招标范围:依据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实施规划设计方案,并在设计限额内进行地质勘察、单体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及有关文本编制,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査、配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以及施工过程阶段技术服务,包括所有设计,直至项目验收完毕,并符合报审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完工后应实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及根据甲方要求所提供的双方认为可行的其它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评审、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配合图纸审查、配合BIM技术编制单位技术应用成果及BIM审查、配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以及施工过程阶段技术服务、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民政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号
联系人:叶丽娜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凤凰商务写字楼四楼
联系人:赵丽娜、陈超、王叶萍
电 话:**********9、**********8
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