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年铁塔防腐涂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9),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纳米石墨烯防腐涂料,应用于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六个沿海地市,用于海风侵蚀锈蚀严重的铁塔防腐,预计粉刷角钢塔**8座、单管塔**座。采购内容具体情况见下表:
| 份额 | 占比 | 产品/服务名称 | 物料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吨)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实施区域 |
| 1 | **0% | 氧化石墨烯防腐涂料 | ************** | 吨 | 1.** | **% | ****** | ****** | ****** | 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 |
备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预算金额:不含税******元,含税******元,税率:**%。标的物类别:物资类。
3、实施地点:辽宁省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
4、服务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日内完成物资到货。
5、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技术专利持有人为铁塔公司,其纳米石墨烯防腐涂料产品需委托相关企业生产,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涂料生产企业,是目前铁塔公司唯一授权其专利并签订授权合同的公司,依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点,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项目客观需求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即项目本身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且没有其他可以达到项目要求的替代性技术方案;三是项目使用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独占性,无法由其他单位实施或提供。因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总部唯一授权的生产企业,其专利持有、不可替代、独有性方面均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故本次采购建议采用定向谈判-单一来源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6月**日至****年6月**日,共5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铭海、罗智超
电话:**********5
电子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