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调兵山市****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 工图设计已由 调兵山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调兵山市****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调交发(****)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资金约**.2%,地方自筹约**.8% ,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 调兵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 调兵山市县道后太线(生态路 K3+**0至永城宾馆 K4+**)大修工程,全长0.** 公里。(二级路)
(2) 调兵山市县道后太线(兴业路 K3+**至生态路 K3+**0)中修工程,全长 0.** 公里。(二级路)
(3) 调兵山市村道刘前线(刘荒地 K0+**0至前屯 K1+**7)大修工程,全长 1.**7公里。(三级路)
(4) 调兵山市村道张蔡线(张庄 K0+**0 至晓张线 K1+**0)大修工程,全长 1.1公里。(四级路)
(5) 调兵山市乡道尚小线(望山屯道口 K3+**0至村部路口 K4+**0)中修工程,全长 0.7公里。(三级路)
(6) 调兵山市乡道尚小线(村部路口K4+**0至项荒地桥K5+**5)大修工程,全长1.**5公里。(三级路)
(7) 调兵山市乡道尚小线(刘荒地火车道K**+**4 至刘荒地K**+**4)大修工程,全长0.8公里。(三级路)
(8) 调兵山市乡道尚小线(刘荒地K**+**4 至沈环线K**+**2)中修工程,全长5.**8公里。(三级路)
(9) 调兵山市村道泉二线(泉眼沟K0+**0至泉眼沟K0+**9)大修工程,全长0.**9公里。(四级路)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共计**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3号)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年 6 月 ** 日 8 时 ** 分至 **** 年 6 月 ** 日 ** 时 ** 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1 招标人将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 日 9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调兵山市人民政府(******)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修改)、《 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改法规〔****〕**0号)、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调兵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调兵山市调兵山大街**号
邮 编:******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4-********
招 标 人:调兵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调兵山市人民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肖雨浓
电 话:**4-********-**
传 真:**4-********
电子邮件: ****
****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