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南田岛共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角地块)Ⅱ标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象发改审批〔****〕**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 亩,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安置区内道路、小区围墙、停车位、配电房、小区照明、智能化、综合管网等。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鹤浦镇。 2.2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 号批复范围内的安置区内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室外电气、室外给水、围墙、门卫、配套用房及智能化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
联系人:娄勇豪
联系电话:**********6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8号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2
监管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