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PD**** | 标段号: | C**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事务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浦东新区松林路**号1-2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汪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浦东新区路灯电费及运维费专项大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环东立交、迎宾高速G****立交、S1华东路立交、龙东大道G****立交、S2秀浦路立交等;花木街道、塘桥街道等**个街道及祝桥镇、川沙新镇等**个镇。总计涉及**8个路段(点位)。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为解决道路照度不达标问题、改造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施、补增缺失的设施、修复超出使用年限及损坏的设施,提高道路照明质量,满足民生需求,实施****年浦东新区路灯电费及运维费专项大修工程。 一、本工程主要工作量:新建综合电源箱3台、杆上控制箱2台、区域控制器5套、LED灯具**4套、钢质路灯灯杆**7根、水泥灯杆4根、终端控制器**4套,新建高杆灯基础**座,拆除、更换高杆灯**基,搬迁高杆灯1基,更换架空集束绝缘电缆约**.9km,更换杆上控制箱**台。 二、本工程实施范围和工程内容是: 1、高杆灯基础建设以及杆件吊装,钢桩深度6-7m;2、部分路段管道开挖、电缆敷设、高杆灯建设涵盖磁浮线路段,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做好管线保护工作;3、所有施工路段必须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并保证当天完成通电亮灯,不影响道路照明及市容,避免市民投诉;4、解决道路照明照度不达标的问题;5、不符合规范要求设施的改造;6、缺失设施的补增;7、超出使用年限、损坏设施的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与相关部门协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办理;和交警总队、高速管理部门、道路部门、电力部门、绿化部门及相关街镇等部门沟通协调施工场地安排、交通协调、临时道路铺设、绿化拆除及恢复等内容,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完成现场施工工作,符合相关部门规定规章要求; 四、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东立交、迎宾高速G****立交、S1华东路立交、龙东大道G****立交、S2秀浦路立交等5个高杆灯基础锈蚀严重的立交;花木街道、塘桥街道、洋泾街道、上钢新村街道、周家渡街道、南码头路街道、金杨新村街道、沪东新村街道、浦兴路街道、东明路街道等**个街道及三林镇、金桥镇、康桥镇、北蔡镇、周浦镇、祝桥镇、川沙新镇、航头镇、惠南镇、宣桥镇、高行镇、高东镇、高桥镇、新场镇、张江镇、合庆镇、金桥镇、曹路镇、大团镇等**个镇照明照度不达标、照明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照明设施缺失、照明设施超出使用年限、损坏的路段。总计涉及**8个路段(点位)。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8万元) |
| 施工工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否 3.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是否设定以下要求:否 ①同一自然人和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②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 4. 其他:1.投标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鑫 | 联系电话: | **********8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承诺书其它承诺中明确“不存在请托打招呼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章节中将《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沪建质安[****]**0号)以及《关于加强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抑尘降噪和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浦建委建管[****]**号)等文件要求纳入安全文明以及环保等施工措施,并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得以未报相关费用等原因不履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义务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